2012年1月29日 - 徐澍榮弟兄<主日學青少年級成員>

經文:<林前 八章 9-13>

8 : 9  可是,你們要謹慎,免得你們這自由竟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。 8 : 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,而這人的良心是軟
弱的,他豈不放膽去吃那祭過偶像的食物嗎?
8 : 11 因此,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,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。 8 : 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,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 8 : 13 所以,食物若使我的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吃肉,免得使我的
弟兄跌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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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去衡量事情,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套準則;縱然同是基督徒,有著同一個信仰,但當有信徒問何事應該做,何者不應該做……,卻同樣會存著很大的差距;就像過馬路遇著紅燈為例,有人認為應嚴守交通規則,亦有人說不應過於執著,可按當時路面情況而定,那麼可否買六合彩 ? 可否瞞稅 ? 可否買電腦翻版軟件 ? 可否同居 ? 可否婚前……
各人的行為都可有自己充份的理由來解釋,有些或許會搬出聖經經文來支持自已的論點!然而,何者是忠於聖經 ? 何者是認同了世俗文化的標準 ? 這實在是值得我們一同思考,細心分辨。
然而,林前八章的這段經文,卻又給了我們另一個進路:保難勸勉我們不可濫用自由的權利,要從關心、扶助軟弱弟兄姊妹的需要,來衡量事情的好壞,為免卻別人跌倒,做與不做的考慮,應建基在「愛」的範籌內進行,為你愛弟兄姊妹,我就……

願我們一起努力學習這艱深的功課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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